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文/本刊编辑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党中央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前,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正在分批次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不断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
聚焦强化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作为乡镇(街道)的第一职责,把党内法规明确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职责任务,细化分解到履职事项清单中,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到乡镇(街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工作在乡镇(街道)全覆盖、无遗漏,切实强化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乡镇(街道)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乡镇(街道)抓改革、促发展的能力水平。
坚持以乡镇(街道)为主,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编制清单。充分尊重基层,紧紧依靠基层,切实发挥乡镇(街道)身处基层一线、熟悉基层实际的作用,充分反映基层意见和呼声,体现乡镇(街道)特点和功能定位,以乡镇(街道)为主编制清单。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工作事项,将相互关联、同质同类或上下游的工作归纳提炼为一件事,让乡镇(街道)对自己应该履行什么职责、能够履行哪些职责有话语权,确保编出的清单群众好懂、自己好用、符合实际。坚持上下联动,省市县乡分别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机制,抽调精兵强将加强一线指导,与乡镇(街道)干部同题共答、合力攻坚,延伸到乡镇(街道)履职事项多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严密工作体系。
着力规范明细基层职责、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以三张单子明确乡镇(街道)职责,调整优化上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关系。紧盯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必须为、负全责的事项,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明确细化乡镇(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方面职能职责,确保乡镇(街道)知责明责担责。围绕以上级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由乡镇(街道)负次责的事项,编制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上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主次责任、各自职责、履责措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针对与乡镇(街道)没有直接关联、乡镇(街道)无力承担的专业性技术性强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等无力为、负不了责的事项,编制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将乡镇(街道)接不住、不该管、管不了的事项收回到上级部门并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措施。通过建立履职事项清单,把基层不该承担或接不住、管不好的履职事项和工作任务减下来,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事项和各类评比考核减下来,同时把基层迫切需要的履职事项和人财物等资源放下去,更好地为“车”减负、为马赋能,使基层更加有能力、有资源、有动力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