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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时间:2025-02-28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2025年第2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苏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长春市委编办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紧密结合长春市市情和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机构职能体系,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统筹推进重大改革攻坚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解决好“桥和船”的问题入手,以正确的方法策略推进改革。聚焦全会部署的300多项重大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落实举措,强化对标对表,主动承接细化,积极探索实践,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中掌握改革主动、推动改革落实。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机构改革。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和“小切口大纵深”的改革思路,围绕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目标导向,在高标准完成重点领域机构和职能调整优化、人员编制精减、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及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等任务基础上,着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分析、定期了解重点领域新机构职能运行、“三定”规定落实、机构职能人员深度融合、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等情况,及时发现履职过程中的矛盾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度剖析产生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破解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配置资源和调整职能的问题,切实闭合机构改革工作链条,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理顺权责、整合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全面完成保留7支执法队伍和市区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目标。采取更名留壳、沉编留人、以大整小、同类整合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保证涉改单位和人员的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市本级执法机构整合撤并42.5%,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圆满完成。深度分析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执法工作量等,积极探索执法队伍编制总量控制,人员比照执法类公务员招录,确保岗位专业对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执法能力适应新时代执法工作需要。深入探索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和队伍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细化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考核评价等具体措施,着力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

三是蹄疾步稳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加强地方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干部管理、教育训练、机关党建等职能,规范政治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配置公安机关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规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依法依规配置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职能。在市、县级公安机关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构建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加强派出所建设,按照“一乡(街)一所”的原则优化设置派出所,继续推动警力向派出所下沉。创新公安机关编制管理,严格落实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要求,着力构建新的管理体制,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四是未雨绸缪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准备。根据中央总体安排部署,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属性”要求,针对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实际,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强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储备,深入评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和改革预判,逐一研究形成对策,预先组织改革模拟推演,按不同压减比例研究制订多套改革草案,做好改革准备。         

二、坚持围绕中心大局,聚力保障振兴突破发展      

围绕全会提出的“要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是、只能是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以新发展理念为“指挥棒”“红绿灯”,对接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短板急需,推动更多资源向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倾斜,全力以赴保障长春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

一是积极服务人才战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嘱托,充分发挥编制资源对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保障性作用,不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发展环境。为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用编“绿色通道”,在机动编制总量内设立“人才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专项保障、动态调整。坚持以“强师”“强医”等多项人才计划为着力点,主动服务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提前制订下年度用编计划,为全市部门单位招聘季前抢人才、最大力度聚人才预留编制空间。巩固拓展“产业紧缺人才编制池”机制,加强编制统筹调配及使用,聚力保障汽车等重点产业集群上台阶。

二是着力保障民生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优先和向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全力支持高职院校升本,强化职业本科院校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扩大公办学校、幼儿园规模,有效满足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国家优势医疗资源引入长春,提高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聚力保障社会卫生服务和机构扩面,配强乡(街)综合服务中心力量,连续3年共招录基层治理专干400余名,通过增设机构、补充编制,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民生能力。

三是强化基层治理效能。强力推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市、区县、乡街逐级建立工作体系,开展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指定宽城、公主岭试点先行,其他区县采取派员参加、以干代训方式压茬推进。巩固拓展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基层放权赋能专项工作和“强基·减负·赋能”行动,下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完善编制“减上补下”、建好用好基层编制“周转池”等工作机制,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在乡镇(街道)单独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切实为基层赋能减负。

四是助力推动开发区改革。积极深化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推动开发区人员管理新模式,打破人员身份限制,着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与活力,为开发区发展“松绑”。积极谋划推动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剥离,逐步剥离对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没有正向推动作用的社会事务,最大限度剥离不必要的社会职能,为开发区发展“减负”。扎实推进“双城”建设,优化永春生物医药城、北湖科学城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领导力量,为开发区发展“赋能”。

三、坚持科学规范从严,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改革与法治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编制就是法律”的重要论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纪律法规约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编委和省委编委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认真落实议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深入贯彻归口管理制度规定,按程序做好请示报告及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预防教育;认真执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监督。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在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连续17年实现机构编制总量零增长。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严格抓好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人员调转审核相关事宜。强化空编使用管理,制定编制使用业务办理政策口径和机动事业编制暂借管理台账,规范编制管理秩序,增强持续供给保障能力。全面强化监督检查,纠治“条条干预”,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强化管理手段创新。深入推进“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加大网上审核、不见面审核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方式在线答疑、实时受理。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坚持机关群团赋码随来随办、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24小时办结,推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和提醒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让服务对象“只跑一次”。

(作者系长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